新调整后的离婚登记程序包括这五个步骤: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其中,离婚冷静期设定为30天;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再一个”30天之内,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逾期不领则视为撤回离婚申请。下面,就快和360常识网一起了解相关知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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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买房怎么分?
事实上,离婚冷静期设置的初衷,是为夫妻间的矛盾设置一个缓冲地带,避免冲动情绪离婚,同时也是为双方协商子女抚养和财产安排,提供一个宽裕的协商时间。
离婚冷静期为期三十天,期满双方可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离婚证。
所以从程序上来看,在离婚冷静期内,双方还没有正式办理离婚登记,仍然处于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在法律意义上就依然是夫妻关系。
因此在离婚冷静期内,如果夫妻一方买房子,仍然适用于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取得的财产仍为夫妻共同的财产。
在离婚冷静期内,不仅是买房,就连一方获得了遗产继承的房产,同样也有可能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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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必须双方都到场吗
1、离婚冷静期需要双方到场,双方同意离婚需要冷静期,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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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怎么算
1、离婚冷静期30天的计算方式如下,双方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后30日内为离婚冷静期,冷静期30日届满后,夫妻双方应当在30日内至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下发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离婚冷静期一般是指,在离婚自由原则下,婚姻双方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该申请之日起一定期间内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