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夫妻双方不一定要分居。离婚冷静期期间可以分居,也可以不分居。离婚冷静期间双方在法律上还是夫妻,到底是同居还是分居,都是个人选择,法律不会干涉。离婚冷静期为三十日,在这三十天内,如果任何一方在这期间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单位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下面,就快和360常识网一起了解相关知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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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夫妻双方还可以生活在一起吗?
离婚冷静期夫妻双方是可以继续生活在一起的,在《民法典》当中,规定了如果夫妻双方一致协商离婚的话,那么需要经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但需要注意的是在离婚冷静期欺瞒之后,双方是还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没有进行申请的话,那么就会被视为双方撤回了离婚登记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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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需要哪些证件及材料
1、结婚证;
2、身份证;
3、离婚起诉状;
4、起诉状应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5、提供的证据包括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对方有过错行为的证据、财产的证据等;
6、起诉离婚最好聘请专业律师办理,因为会涉及到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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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需要多久
离婚冷静期需要三十天时间。
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冷静期满后,双方没有去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的,也视为撤销离婚申请。
离婚冷静期过了一方不同意,另一方坚持要离婚的可以通过诉讼离婚,或者是再和对方协商,再申请一次离婚。若是实在无法协商的,只能够采取诉讼离婚的途径,只要是能够证明夫妻关系感情破裂的,法院是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处离婚的。